第三方信用机构助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相互补充的信用服务体系。在此背景下,第三方信用机构正成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标准的完善为第三方信用机构提供了科学指引。2023年发布实施的GB/T 23794-2023《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从履约意愿、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三个维度规范统一了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约定了基本指标的占比,为规范信用服务行业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服务、规范企业信用评价服务产品提供了标准化指导方案。这一标准使得第三方信用机构开展评价时有据可依、有标可循,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可比性显著提升。昆山市在编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时,即以该标准为依据,结合行业特色设计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使信用评价更加精准有效。
政策的支持为第三方信用机构明确了角色定位。《意见》要求“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明确,信用服务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有利于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大合力,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市场化、专业化力量支持。第三方信用机构凭借在人员、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在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用监测分析等环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政府信用监管的“专业助手”。
从实践来看,第三方信用机构的价值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专业化评价,依托标准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专业团队,为企业信用状况提供客观、独立的第三方判断,使社会信用的价值显性化,便于市场识别和定价,减少交易成本;二是市场化服务,通过信用报告、信用评分、风险监测等产品创新,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高效识别信用风险,推动信用服务从惩戒为主迈向提升激励、教育约束的正向循环;三是政企协同,通过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共享信用信息、协助开展失信专项治理等方式,配合政府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第三方信用机构以标准为基、以专业为本,正成为连接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的关键纽带,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的信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