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品牌战略创新联盟背景与意义(2026修订)
一、战略背景
(一)品牌强国建设进入关键期,信用赋能成为核心支撑
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是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2014年5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明确提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三个转变”重要论断,为品牌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进一步强调,“坚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齐头并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更多叫得响的品牌”。2017年,国务院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至今已进入第十个年头。“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的16个“强国”建设目标中,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贸易强国等均蕴含着做强中国品牌的内在要求。
品牌建设的根基在于信用。没有信用支撑的品牌,如同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的目标,要求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在“智能化”维度上,信用被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信任底座”,必须将“数字中国”与“信用中国”建设紧密结合。信用是品牌的价值基石,已成为业界广泛共识。
(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亟待突破,融资与品牌双重困境亟需破解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力军,但长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和“品牌弱、信任低”的双重困境。在融资端,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对中小企业进行精准评级和授信;在品牌端,缺乏信用背书的品牌难以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充分信任。
国家层面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已作出系统部署。《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多处涉及信用建设,明确提出支持利用大数据以及各类信息资源,建立包括企业纳税信息、进销存信息、诚信经营信息等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要求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形成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国家税务总局等9部门联合部署“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充分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国务院办公厅探索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结果用于融资增信,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优质中小企业。
然而,当前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仍面临突出问题:信用信息分散在多个部门和领域,归集共享不充分;信用评价标准不一,公共信用评价与市场化信用评价尚未有效融合;信用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能力有待提升;品牌建设与信用建设协同推进的机制尚不健全。破解这些难题,亟需搭建一个集信用信息整合、品牌培育赋能、融资增信服务于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制度基础日趋完善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快车道,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向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8号),着力推动公共信用评价和市场化信用评价相互融合,更好发挥信用评价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
在科研诚信领域,科技部等22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明确了8类科研失信行为和14类处理措施,进一步强化了科研诚信的制度刚性,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诚信保障。
在地方层面,福建省率先探索。2026年7月,《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标志着“诚信福建”建设迈入法治化新阶段。福建省发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部署提升经营主体信用管理能力、加强消费电商外贸等领域经营主体信用建设、试行“商户信用二维码”等创新举措。福建省还推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创新以“信”代“罚”机制,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替代行政处罚,每年可释放近百亿元企业贷款,为信用赋能实体经济提供了生动实践。
二、政策依据
信用品牌战略创新联盟的组建,具有充分的国家法规政策与地方政策支撑,主要依据如下:
国家层面核心政策。 《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确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要求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8号)部署构建公共信用评价与市场化信用评价相融合的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使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企业降低抵质押担保要求。《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形成一大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中国品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构建了科研诚信的制度闭环,为创新活动提供诚信保障。《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的建设路径,支持符合条件的征信机构参与平台运营,客观、准确、全面反映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
生态文明领域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为绿色信用评价提供法律依据。《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为地方层面推动生态信用与品牌建设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
地方政策支撑。 《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是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福建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具体部署了信用服务中小企业的各项措施,包括省级出台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试行“商户信用二维码”等。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构建了具有福建特色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体系,在银行放贷管理中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替代行政处罚,作为识别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直接嵌入授信审核流程。
“中国品牌日”实践平台。 自2017年设立以来,“中国品牌日”已成为展示中国品牌建设成果、凝聚品牌发展共识的重要平台。2026世界品牌莫干山大会系列活动——品牌信用建设论坛以“以信立品强产业,以质创新赢未来”为主题,汇聚政府、产业、学术及企业界代表,共话信用赋能品牌建设、驱动产业升级的实践路径。“中国优势产业+信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践成果发布,展现了信用与品牌融合发展的广阔前景。
三、创新发展意义
(一)制度创新:构建信用与品牌融合发展的新范式
联盟的核心创新在于打破信用建设与品牌建设“两张皮”的传统格局,构建“以信筑基、以品增值、以融赋能”的三位一体协同机制。信用为品牌提供可信度背书,品牌为信用创造价值溢价,融资增信则为二者提供市场化激励。这一范式突破了传统信用体系建设偏重风险防控、品牌建设偏重营销推广的单一逻辑,将信用从“约束工具”升级为“价值引擎”。
(二)机制创新:打通“信用信息—信用评价—品牌增信—融资支持”全链条
联盟致力于打通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综合评价、品牌价值提升和融资增信服务四个环节,形成闭环生态。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将分散在税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科研管理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归集;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为支撑,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信用画像;通过品牌信用评价赋能企业品牌价值提升;最终通过“信易贷”等信用融资产品实现信用价值的市场化转化。宁波海曙区创新将质量荣誉、知识产权、商业信用等“软实力”转化为融资“硬资产”,预估整体无感授信额度达559亿元,充分展示了这一链条的实践潜力。
(三)服务创新:打造面向中小企业的精准信用赋能体系
联盟聚焦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差异化、精准化的信用赋能服务。在信用培育方面,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合规经营制度,提升信用管理能力;在信用修复方面,构建“事前预警、事中修复、事后激励”的全链条服务机制,助力企业重塑信用、减轻不良影响;在品牌增信方面,推动质量品牌要素纳入融资增信评价体系,将品牌价值、品牌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等纳入信用评价维度;在科研诚信方面,引导企业树立科研诚信意识,为技术创新和品牌升级提供诚信底座。
四、实践价值
(一)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信用基础设施
新质生产力理论强调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而信用体系正是通过制度变革释放生产力潜能的关键支撑。联盟通过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用服务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信任底座”。“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联盟的实践正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行动。
(二)为品牌强国建设提供信用维度解决方案
当前,中国品牌建设正从“量的积累”向“质的跃升”转变,信用成为品牌差异化竞争的关键要素。联盟通过建立品牌信用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信用信息共享、培育品牌信用服务市场,为“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提供系统性信用支撑,助力培育更多“叫得响的品牌”。
(三)为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化提供创新路径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核心症结在于信用信息不对称。联盟通过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创新信用融资产品,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获取成本和风险评估难度。广东“粤质贷”将企业质量“软实力”转化为融资“硬资产”;江苏江阴将分散在多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整合成精准的“数字画像”;福建以环境信用评价替代行政处罚释放近百亿元企业贷款。这些实践表明,信用赋能融资具有巨大的现实需求和推广价值。
(四)为地方信用品牌建设提供可复制经验
联盟以福建省为先行试点区域,充分发挥福建在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信用立法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政策优势。《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为联盟运行提供了法治保障,福建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联盟实践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联盟将系统总结福建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实践案例,为全国信用品牌建设贡献“福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