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绿色数智建设服务平台
福建省构建阶梯式工业碳减排新体系
福建省工信厅近日发布《福建省零碳工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在省级层面推出“零碳工厂”与“近零碳工厂”阶梯式培育体系,为制造业绿色转型划定量化路线图。
《办法》依据国家五部门《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省级零碳工厂要求以2021年为基准期,碳削减率达100%,其中通过绿证交易、碳汇购买等碳抵消方式削减的比例不得超过基准期的50%——即至少一半减排须靠企业自身节能技改和能源替代实现。省级近零碳工厂则面向已获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要求培育期内年碳排放量持续下降且碳削减率不低于5%。
两类申报企业均须达到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且近36个月无安全、环保等违法违规记录。认定程序上,零碳工厂经申请、初审、复审、核查、发布五个环节;近零碳工厂增设一年培育期,期满验收合格方可获认定,现场核查比例均不低于20%。
该办法现正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5月12日至6月12日),预计年内施行。福建这一先行探索,旨在引导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争先”,为全国工业碳达峰提供地方样本。